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成都:允许存量自持租赁住房转为普通商品房上市交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2-10 04: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最近出了个新规,简单来说就是:以前一些开发商建了只能用来出租、不能拿出来卖的房子,现在有可能转成普通商品房来卖了。

不过这事儿吧,也不是想转就能随便转的,里头有不少条条框框。

谁能转?

主要是原来拿地的时候,合同里就白纸黑字写着要“自持”并且专门用来出租的房子。

有个重要前提:这套房子没拿过中央财政给的租房补贴。拿过补贴的,不能转。

如果这房子还被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那得先办完退出手续才能来申请转性。

转的话要走啥流程?

得是开发商(土地受让人)自己主动提出申请。

申请交到项目所在地的住建部门,然后上报给当地的政府(或管委会)去研究审批。

关键一步:要补钱。政府会算一笔账:比较一下当年拿地时的地价,和现在申请调整时的地价。房子从“只租”变成“可售”,地价通常会上涨。开发商需要按照前后两个地价评估出来的差额,就高补缴土地出让金。

补完钱,还得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重新签个土地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

转了以后卖房有啥限制?

特别重要的一条:如果这房子当年是在“限房价、竞地价”规则下拿的地,那么即便以后转成商品房上市卖,卖的价格也不能超过当年土地合同里约定的那个“限房价”。

这政策还动了哪些地方?
除了租房转售,这次的新规定还有其他一些调整:

商业和住宅要同步建好:如果一块地是商业和住宅混合的,那么商业部分和住宅部分必须同步建成、一起投入运营,防止开发商只建好卖的住宅、拖着商业部分。

闲置办公楼可以改成出租房:那些空着或者没怎么利用的商业办公楼,在满足安全和规划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改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来增加租房供应。

自持的商业物业转让更灵活:开发商手里那些按规定必须自己持有的商业物业(比如商场、写字楼),现在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整体转让给关联公司(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申请降低自持比例,把多出来的部分分割出售(但有最小面积限制,且不能卖给个人)。

总的来说,成都这个新政策是在想办法盘活现有的各类房子和土地资源,既给开发商松了点绑,也希望能给市场增加一些房源。里面最核心的租房转售,条条框框还是挺多的,得满足一系列条件、走完流程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xml|txt|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2-8 09:12 , Processed in 0.04827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