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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福建厦门中级法院一锤子敲下来,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因受贿1.37亿余元,一审被判了无期徒刑。
这事儿得从2006年一直说到2022年。十多年时间里,他一路从浙江宁波市的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干到了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后来还当过辽宁省省长、司法部部长,最终坐到江西省政协主席的位子上。权力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
法院查明了,他利用这些身份,给一些单位和人,在公司上市、土地买卖、银行贷款,甚至案子处理上大开方便之门,然后收钱。前前后后,那些送来的财物加起来,足足有1.37亿余元。这是个啥概念?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那为啥是判无期呢?法院说了,主要考虑到几个方面。一方面,他这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也特别重大,必须严惩。但另一方面,他自己也有些从宽的情节:比如,到案后还算老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掌握的大部分事情,认罪悔罪的态度看起来还行,而且把贪来的钱都退了。再加上他有一部分受贿算是未遂。综合这些,才依法从轻,判了无期徒刑。
除了坐牢,判决还明确,要没收他的个人全部财产。那些已经追缴到手的受贿钱物和产生的利息,统统上缴国库,还没追回来的,接着追。
其实,这个案子去年9月就开过庭了。当时开庭审了,法庭上该走的程序都走了,他自己也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再往前倒,他是2024年4月被查的,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时的通报里,列了他不少问题:对抗审查、长期违规吃喝旅游收礼、瞒报个人事项、帮亲属揽生意、违规插手经济和司法活动,还提到家风不正,对老婆也管得不严。通报还特别点出,他在十八大以后仍然没有收手,性质严重。
唐一军这大半辈子,从浙江到辽宁,再到中央部委,最后到江西,一路高升,又重重跌落。如今判决落地,也算是给这起备受关注的大案,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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