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男子捐器官救6人 因死亡时间超出48小时无法认定工伤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6-1-23 13: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新闻可真是让人心口堵得慌。一个大活人,顶着快三十公斤的货,在深圳大热天里吭哧吭哧爬了八层楼,回头就一头栽倒在路边,最后还捐出器官救了六个人。结果呢,家属折腾了快五年,就因为“死”晚了,愣是拿不到工伤认定,现在还在法院那坚持着,希望能再审。这事儿往深了想,不单是某个家庭的不幸,它把一个冷冰冰的数字——“48小时”,和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还有一份沉甸甸的家庭希望,直接扔在了每个人面前,逼着大伙儿琢磨:这规矩,到底是保人的,还是卡人的?

“48小时”的红线,为啥让人左右为难
《工伤保险条例》里白纸黑字写着,要想“视同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条规定本意是扩大保障,好让那些因为工作劳累、紧张而突发疾病的人也能得到保护,出发点是为了职工好。但它没料到,如今医疗技术进步了,很多情况下“死亡”不是一个瞬间,而是一个过程。

这就带来了两个要命的矛盾:

家属的艰难选择:家属眼睁睁看着亲人躺在ICU,靠机器维持着心跳呼吸,但医生可能已经暗示“脑死亡”,救不回来了。一边是渺茫的医学奇迹,一边是冷冰冰的48小时倒计时。撤掉呼吸机,能赶上认定,拿到一笔能让老人孩子活下去的赔偿金;继续维持,就可能人财两空。这不是治病救人,这成了对亲情的残酷考验。

法律和医学的“时差”:法律上,咱们国家目前主要还是认“心脏死亡”,也就是心跳呼吸停止才算数。但医学上,“脑死亡”才是更科学、更彻底的标准,一旦脑死亡,人就绝无生还可能。可很多医院没有脑死亡判定资质,这就导致了张克明的情况——身体在ICU里靠机器撑着,法律意义上的“死亡时间”被大大推迟,一脚就踩过了48小时的红线。

突破“铁规”的亮光:有善举,也有新规
也别觉着这“48小时”就是个雷打不动的铁疙瘩。最近这几年,不管是法院还是人社部门,都开始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展现出更灵活、更有人情味的态度。

器官捐献者的“绿色通道”:这算是个重大突破了。2023年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就明确说了,如果职工不幸脑死亡后,家属决定捐献器官,那么死亡时间应该以诊疗机构确认的 “脑死亡时间”为准,而不是等器官取出手术完成后的时间。最高法讲得很明白:不能让做了善举的人,反而失去本该有的权益,更不能让社会上的好心凉了。这个判例,给那些有捐献意愿的家庭吃了一颗定心丸。

地方上的灵活处理:有些地方的法院也认识到,死掐48小时不合理。比如有案例,职工在48小时内已经出现“脑死亡”这种不可逆的情形,家属出于情感坚持继续抢救,导致死亡证明时间超过48小时。法院认为,这种情况也应该视同工伤。这表明,在一些裁判中,已经开始考虑医学实质,而不仅仅是那个时间点。

身处困境,家属可以试试这几条路
官司打了五年还在坚持,这份执着让人心疼,也说明了维权之路有多难。如果遇到类似困境,或许可以朝这几个方向使使劲:

搜集一切工作关联证据:这是根本。不仅要证明“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还要尽可能证明发病和工作的关联性。比如,出事前是不是像张克明那样连续多天高强度工作,有没有加班记录、工作日志、同事证言,证明工作环境(高温、高压等)可能诱发疾病。如果能直接证明疾病是“事故伤害”导致的,那就可能走“认定工伤”而非“视同工伤”的途径,从而绕开48小时限制。

紧盯“初次诊断时间”:48小时是从医疗机构的 “初次诊断时间”开始算的。要仔细核对病历,有时候这个时间的认定有出入,可能就差那么几分钟,结果就完全不同。

寻求专业法律和医学支持:找专攻劳动工伤领域的律师,同时咨询医学专家,看能否从医学角度论证,病人在48小时内是否已经处于不可逆的临终状态。把医学结论和法律论证结合起来,才更有说服力。

援引有利判例:主动向相关部门或法院提交上文提到的那些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支持脑死亡时间或突破僵化时限的典型案例。用已经生效的判决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声音与未来:规矩是不是该改改了?
张克明一家的遭遇绝不是个例。越来越多的声音在呼吁,这条已经施行了二十多年的“48小时”规定,是不是到了该仔细审视、加以完善的时候了?

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能不能把时间延长到120小时甚至更长,给抢救多留点余地。

也有专家和法律人士建议,别光看时间,得回归“工作原因”这个本质。如果有证据证明突发疾病和本职工作有直接关系,比如长期过劳,那不管抢救了多久,都应该考虑认定为工伤。同时,也要建立更科学的死亡认定标准,让“脑死亡”在更多法律场景中得到认可。

说到底,法律和规定是死的,但人和生活是活的。一条规定,如果让家属在“尽力抢救亲人”和“保住救命钱”之间做痛苦抉择,如果让那些做出了最后奉献的捐献者家庭寒心,那它保护的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当然理解政策需要边界,基金需要可持续。但如何在坚守底线的同时,注入更多的医学理性和人性温度,在保障公平和防止滥用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这考验着立法者和执行者的智慧。毕竟,任何一项关乎生命和尊严的制度,其终极目的,都应该是让善行不被辜负,让苦难得到慰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xml|txt|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6-2-8 15:28 , Processed in 0.04624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