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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走失十余年被找回:孩子爸获不起诉 两人涉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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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6-1-23 10: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事现在真是一地鸡毛,看得人心里说不出的憋闷。简单说吧,一个硕士毕业的女士,精神不太好,十几年前走丢了。结果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在山西一个山村里给一个男的生了两个孩子。

最让人难受的是,这十几年她是怎么过的。人刚被志愿者找到那会儿,家里破得不行,墙上电线就那么耷拉着,天花板糊满了报纸,一家人围着个煤炉子取暖。那男的家里人也说,她有时候脑子清楚,记得自己上过大学,还能在纸上写出家人的名字,说几个英文单词;可犯起病来,生活就一团糟。一个本该有不同人生的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掉进了另一个世界里。

🔍 离奇的决定与隐藏的罪恶
案子到检察院手里之后,磨磨唧唧折腾了大半年,又是退回去补充侦查,又是延长审查时间。最后,今年一月份,检察院给了个决定:对那个孩子的爸,不起诉。

检察院的理由大概是这么说的:这男的当初把人带回家,过了两三个月才发生关系,之后一直一块儿生活,还办了“婚礼”。男的平时在外打工挣钱养家,没虐待过女方,女的在村里也能自由走动。所以检察院认为,他和那种纯粹为了侵犯的强奸“有本质区别”,是为了“组建家庭共同生活”,而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这个决定出来,很多人心里都打了个大问号。要知道,司法鉴定写得明明白白,这位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也就是说,她自己根本没法理解这事意味着什么,更谈不上同意。法律上,和这样的人发生关系,性质是很严重的。

更让人愤怒的是,就在同一个不起诉决定书下来的时候,检察院又对同村另外两个男的提起了公诉,罪名就是强奸罪。根据起诉书,那两个男的,在明知这女士精神异常的情况下,从2020年到2024年间,多次跑到她家里去侵犯她。其中一个还是之前犯过事刚放出来的。这两个人的案子,去年底已经开庭,现在在等判决。

🤔 为什么有人被起诉,有人却没事?
这个对比实在太扎眼了。同是面对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女性,为什么结局天差地别?说穿了,检察院对那个“孩子爸”的认定,是觉得他俩之间有一种“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所以性质变了。这种判断,听起来像是在法律条文之外,掺进去了很多对“事实婚姻”、“家庭关系”的人情考量。

这让人不禁要问,一个建立在对方完全无法自主意志基础上的“共同生活”,真的能洗脱一开始那种行为的恶劣性质吗?这种“稳定”和“照顾”,对那个被困在病痛和陌生环境里的女士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 事情还没完
这位女士现在已经住进了医院,接受治疗。听说情况比以前好了不少,至少能认出家里人,生活也能基本自理。这算是整件事里唯一一点微弱的亮光。

但这个案子的背后,还有太多阴影。女方到底怎么从家里流落到那个偏远山村的?这中间有没有人该负责?除了已经浮出水面的罪行,还有没有别的隐瞒?这些问号,现在都还没有答案。当地之前的通报里也承认,关于有没有拐卖、非法拘禁这些事,调查还在进行。

说到底,这件事暴露出太多问题。它关乎一个弱势女性的悲惨遭遇,也触及了法律在复杂现实面前如何平衡、如何裁量的难题。那两个被起诉的村民,法律会给他们一个答案。但那个“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与冷漠,也在很多人心里留下了一道需要被回答的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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