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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利华:在家乡记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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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2-27 12: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宗利华这哥们儿,可是个有故事的人。一个穿警服的作家,这搭配听着就挺新鲜。要讲他的故事,还得从山东沂蒙山里头,一个叫上枝村的山旮旯说起。

那年头七十年代初,他就生在这山沟沟里,一个叫老峪沟的地儿,三面都是山。这地儿出门就是山,爬上山头还有座“驴皮崮”,搁他们那儿,这“崮”就是个平顶的山帽子,也算是沂蒙山一景。那时候爹妈都忙着挣工分、种地,没空管孩子。他们这帮山里娃就跟放羊似的,满山野跑。在河沟里垒坝抓鱼虾,晚上打着手电筒照螃蟹,爬到崮顶上逮蚂蚱、套野兔,玩得那叫一个野,日子也简单快活。这片山,这片崮,后来都成了他写小说的地方,是他心里头怎么也绕不开的根。

山里娃想往外走,最实在的路就是读书。可这条路,他走得有点磕巴。头一回高考,没过去那座独木桥。复读一年,还是不中。眼瞅着有同学骑自行车来约他一起去外地打工,爹妈都给收拾铺盖卷了,当妈的最后一刻反了悔,抓住行李袋子不撒手,死活不让他走。没法子,又回学校。结果县里出了新政策,像他这种考过几回的,连再考的机会都快没了。后来在县城找了个活儿,在机关单位看大门,顺带送报纸。这活儿有个好处,报纸来得早,他能先看;别人看完了,他就把上面的好文章剪下来,攒了厚厚一大本。一起看门的老大爷看他喜欢鼓捣文字,就撺掇他也写点。打这儿起,他才算真正摸着写作的边。

再后来,几个老同学聚一块儿,借着点酒劲,一合计,说要不咱再回学校拼最后一把?就这么着,他居然考上了淄博的警校。警校毕业,没去破案抓人,倒是因为会写点东西,被分到了公安局办的报社当编辑。看来,笔杆子有时候真能改变命。

打这开始,他就一脚门里,一脚门外。门里是穿警服、讲规矩的警察;门外是搞创作、天马行空的作家。这俩身份,一个要理性,一个要感性,搁一块儿别提多别扭了,他自己都说过,这么干有时候“注定存在某种痛苦”。可时间长了,他发现这“两条腿走路”也有好处。警察这行,特别是后来被派到城乡结合部的派出所那两年,让他见多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看尽了各种人情冷暖、矛盾挣扎。这些在别人眼里可能是麻烦事,到了他这儿,都成了写小说的好材料。

他最早写小小说出了名,像那篇《绿豆》,还有后来的《越位》,都让人记住了他的名字。但写久了,他觉得在小小说这块地里,自己好像“没法颠覆自己了”。正巧,那时候在派出所天天看见那条老街,五天一个大集,挤满了从乡下进城来讨生活的人。他站在楼上往下看,恍惚觉得那就是老家来的乡亲。

这些人,有的在街边摆摊卖水果、烤地瓜,有的送水送外卖,有的当保姆干护工。他看着这些人,心里头那条“香树街”就慢慢活过来了。这条街,在他笔下成了乡下和城里之间的一个特殊地方,一边看着城市不断往外扩,吞掉原来的田地村庄;一边看着乡下人拼了命想挤进城里,每一步都走得不容易。他写了很多发生在这条街上的故事,像《香树街104号》、《笼子里有草》这些,把进城农民的心酸、坚持、一点点希望,都写了进去。

所以说,别看他人到了城里,穿了警服,当了作家,可心里头最重的那块地方,还是那个山沟沟里的老家。每年他都要回老峪沟几趟,眼瞅着沟里的人一年比一年少,最少的时候就剩下几户老人家。这种变化,让他心里头很不是滋味。他自己写过一句诗,说“在异乡的时候会想起家乡,在家乡的时候,依然会想起家乡。” 后头那句越想越深,越想越不是原来那个味儿了。他写家乡的劳动,写得有“喜悦和诗意”;写家乡的老人,觉得他们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就是“一部历史”。

如今,他是淄博市的作协主席,但聊起家乡,无论是吃食像博山酥锅、炸肉蛋,还是景物像孝妇河、老石桥,话里话外还是透着那股子亲近劲儿。他觉这些吃食和光景,就是刻在骨子里的乡音和印记。

从山里娃到警察,再到作家,宗利华这一路,就像他翻过的那些山。他一直在用笔,往回看,往深里找。找那个生他养他的地方,找那些土地上的人发生过、正在发生的故事。家乡对他来说,不光是地图上一个点,更是他所有故事的起点,和最终想要回去的精神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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